场地调查50/项
建设用地场地调查50/项
旧村改造长调查50/项
土壤检测场地调查50/项
地块污染调查50/项
污染场地修复包括场地调查、风险评估、修复设计修复工程实施等系列工作其中,场地调查是其它工作的数据基础。场地调查工作完成后,应建立清晰的场地概念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并形成调查评估报告,为后续修复设计提供支撑,修复决策者再从报告中解析出场地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和水文地质等信息,为修复工程实施提供科学。场地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估修复cma资质单位——中科检测
行业相关标准
1.《*共和国环境保》(2015 年1月1日实施);
2.《*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 1月 1日施行);
3.《*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16年 11 月 7日修订);
4.《*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 1月 1日施行);
5.《*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8月修订);
6.《*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 12月 29日修订);
7.《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8.《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3]7号);
9.《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的通知》(国发[2016]3号);
10.(《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42号);
11.《关于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环发[2006]116号);
12.(《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意见》(环发[2008]8号); (13)《关于印发<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环发[2011]128号);
13.《关于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环发[2013]46号);
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
1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682-2019);
15.《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16.《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
17.《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
18.《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9);
19.《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
20.《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25.6-2019);
21.《工业企业污染场地调查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2014 年 11 月);
22.《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布设技术规范》(环发[2006]129 号);
23.《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环发[2008]39 号);
24.《全国土壤状况调查土壤样品采集(保存)技术规定》;
25.《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
26.《地下水环境调查技术规范》(HJ/T164-2004);
27.《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 2017 年* 72 号公告);
28.《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2014 年 10 月);
29.《程勘察规范》(G021-2001);
30.《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及评审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东环办[2019]5 号);
31.《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
1.5.3 相关标准
32.《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36600-2018);
3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3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工作程序
步:危害识别 收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获得的相关资料和数据,掌握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的浓度分布,明确规划土地利用方式,分析可能的敏感受体,如儿童、、地下水体等。
第二步:暴露评估 在危害识别的基础上,分析地块内关注污染物迁移和危害敏感受体的可能性,确定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的主要暴露途径和暴露评估模型,确定评估模型参数取值,计算敏感人群对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的暴露量。
第三步:毒性评估 在危害识别的基础上,分析关注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效应,包括致癌效应和非致癌效应,确定与关注污染物相关的参数,包括参考剂量、参考浓度、致癌斜率因子和呼吸吸入单位致癌因子等。
第四步:风险表征在暴露评估和毒性评估的基础上,采用风险评估模型计算土壤和地下水中单一污染物经单一途径的致癌风险和危害商,计算单一污染物的总致癌风险和危害指数,进行不确定性分析。
第五步: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的计算在风险表征的基础上,判断计算得到的风险值是否**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如地块风险评估结果未**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则结束风险评估工作;如地块风险评估结果**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则计算土壤、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的风险控制值;如调查结果表明,土壤中关注污染物可迁移进入地下水,则计算保护地下水的土壤风险控制值;根据计算结果,提出关注污染物的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场地调查是场地修复成功的基础,不合适的概念模型是导致修复失败的主要原因。在场地调查中,较准确地确定污染源、污染扩散途径、污染物分布和受体关系,才能制定更经济有效的修复方案。场地调查,分为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两个阶段。
实施步骤一般包括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初步采样分析等。搜集场地有关文件、历史档案、照片等资料,有助于了解场地污染的历史情况;现场踏勘目的在于核实已搜集到的资料,了解污染现状,包括周边敏感点等;人员访问是为了进一步考证已有资料。而后,制定采样计划并现场采样,分析整理监测结果,形成初步调查报告和详细调查报告。
土壤污染场地调查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682-20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
《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9);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
《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25.6-2019);
《工业企业污染场地调查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2014 年 11 月);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布设技术规范》(环发[2006]129 号);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环发[2008]39 号);
《全国土壤状况调查土壤样品采集(保存)技术规定》;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
《地下水环境调查技术规范》(HJ/T164-2004);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 2017 年* 72 号公告); 、
《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2014 年 10 月);
《程勘察规范》(G021-2001);
《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及评审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东环办[2019]5 号);
《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
1、土壤检测
建设用地
常规45项:理化指标、重金属指标、无机物指标、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等其他指标;
必测项目:土壤氡检测
农业用地
必测项目:镉、汞、、铅、铬、通、镍、锌
其他选测项目:总量、总量、苯并(α)芘等
2、水质检测
地下水
1) 重金属(19项):六价铬、铁、铝、锰、锌、硒、钠、铜、铅、镉、、汞、镍、锡;
2) pH、浑浊度;
3)VOCs(27项)、SVOCs(11项)
3、地表水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汞、镉、铬(六价)、铅、、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
4、固体废弃物检测
危险性鉴别
腐蚀性鉴别、急性毒性鉴别、浸出毒性鉴别、易燃性鉴别、反应性鉴别、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土壤场地调查检测范围
土壤氡监测、土壤场地调查、土壤专项评估、生态农场评价、耕地质量评价、农用地破坏鉴定、矿山资源环境调查、土壤肥力分析鉴定、土壤及地下水检测、土壤修复与风险管控、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点企业土壤自行监测、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验收监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估、工矿用地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单位,中科检测具备场地调查与评估的资质、采样设备及人才,以及有多项大型场地调查与评估项目的经验。如果要查看场调资质,建议去各省市的生态环境局查下该单位是否在污染地块在开发利用从业单位登记名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从业单位登记名单、或者调查与风险评估类登记名单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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